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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11:07:18 来源:江苏招聘网
【导读】很多在江苏找工作的朋友可能对劳务法不太懂跟着小编去学习碰到哪些劳务纠纷案例该如何正确维权劳动争议纠纷中,用人单位应积极举证
[案情]
罗某到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担任施工员,双方因拖欠的劳动报酬产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罗
某要求该建筑公司按照5500元/月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该建筑公司则认为双方并未约定I资标准为
5500元/月,故拒绝支付。经审理,法院认为,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用人
单位拒绝提供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劳动者
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相关证据作出认定,因某建筑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故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应
当按照罗某主张的5500元/月支付其I资38500元。
[分析]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 很多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为了确保举证责任分配的公平,对于特定事项法
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譬如工资发放记录、 考勤记录等由用人单位提供,一旦用人单位怠于举
证将承担不利后果。有些用人单位败诉正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涉及诉讼就逃避,对裁判机关发出的
举证通知等材料不能积极应对,未就相关事实提出抗辩意见或提供有效证据,仲裁机构或法院才根据
证据规则依法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裁判;用人单位即使占据充分道理也应当积极举证,通过证据将事
实呈现在仲裁员或法官的面前。
根据当前裁判理念,对依法负有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在仲裁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交或拒不提交
证据的,在法院诉讼阶段首次提交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法院对其提交的证据原则上可不予采纳认
定。由此看来,用人单位不仅要举证,还要做到及时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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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劳务纠纷案例中劳务纷争中用人单位应该积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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