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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找工作后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

    江苏找工作后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

    2022-03-24 14:36:59 来源:江苏招聘网

    首先要确定,你是否满足劳动关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仲裁法》是否有相关的法条支持和保护。

      【导读】相信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会遇到过各种纠纷,那么你知道在江苏找工作后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下面就跟随江苏人才招聘网一起来看看劳动纠纷发生了该怎么处理吧~

      

    劳动纠纷


      江苏找工作后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

      首先要确定,你是否满足劳动关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仲裁法》是否有相关的法条支持和保护。

      像公务员、农民、军人、保姆、外交、灵活用工就不适用劳动法。

      同时要注意,劳动关系具备以下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当然现在法律并没有禁止双重法律存在。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

      举个例子:

      原告刘某是被告某公司的送奶工,2011年6月入职,工作至2015年8月。原告提交的牡丹灵通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记载,从2013年7月份至2015年5月份原告的工资数额为100多元至1600多元不等。被告某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某业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本合同所指的员工是指由被告沈阳某业公司直接聘用并委托被告大连某才公司提供委托服务的雇员。原告提交的2014年沈阳某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时工代发工资人员名单记载,原告的岗位为送奶员,隶属的部门为送奶上户部。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某公司、被告某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承担:1、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79508.33元;2、2011年6月至2015年5月双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工资77790.79元;3、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期间的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金44443.47元;4、交通费、误工费3500元;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审理结果:原告对送奶任务的安排具有很强的自主权,并非如与被告沈阳某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员工一样,每日履行8小时的工作制度,被告沈阳某业公司注重的是原告所提供的劳动结果,而非在于劳动的实现过程。原告无固定的办公场所,被告沈阳某业公司并不对原告进行日常考勤管理,主要是受牛奶生产规律性、保鲜需要以及居民消费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从工资发放上看,被告沈阳某业公司向原告发放劳务报酬,以量(件)计酬,与劳务付出具有对价性,与一般劳动者领取的工资在性质上并不相同。综上,原告不适用配送公司的劳动管理规则,双方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属于劳动关系。

      然后,根据法律相关要求,收集证据!!!!!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个很重要)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确定约定的工作岗位,合同签订时间和期限,工作形式,薪酬福利待遇等;

      (二)工资发放记录,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

      (三)上班打卡记录

      (四)同事证言

      当然,根据纠纷的情况不同,证据的方向和具体内容也有偏差。

      比如公司辞退理由不合理,因为老弱病残,女性怀孕哺乳;疫情期间不发放薪酬或无理由降薪;辞退新冠康复者。

      走仲裁,重要的是立足点和证据,问题不严重的话,证据收集的越完整,获胜几率越高!

      以上就是劳动纠纷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关于江苏人才招聘信息,如江苏人才市场,校园招聘,应届生招聘,江苏事业单位招聘,江苏公务员招聘等地区招聘信息,关注江苏人才招聘网(www.jsrczp.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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