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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登记管辖: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一)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从事工商注册代理业务的合伙企业;(三)专业从事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四)从事验资、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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